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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)柘荣县支持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的若干措施(试行)
为着力破解我县教育人才紧缺瓶颈,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,不断提升柘荣县教育事业发展水平,现就支持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定相关措施。
一、支持对象
在柘荣工作的教育人才。
二、支持政策
1.加大紧缺急需人才补助力度。引进的(含回归)全日制本科学历教师入选紧缺急需人才的,在享受紧缺急需相关政策补助的同时,服务满3年,并承诺首次合同期满后续签5年合同的,可享受一次在柘荣购房补助10万元(购房时间需在首签协议,正式入职后),分五年平均发放。由县教育局牵头每年定期组团到福建师范大学、闽南师范大学、宁德师范学院等省内外师范类院校招聘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,按照事业单位录用程序录取,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,单个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计划数的,通过综合考察方式确定录用人选;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的,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,按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选。录取的本科生享受“东狮山人才”第六类待遇,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生活补助按照高学历人才生活补助标准予以享受。
2.落实住房保障。对引进的(含回归)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(35周岁及以下),柘荣县城区没有住房且学校没有提供教师周转房,又无法安排入住人才公寓的,可自行租房,县人才专项经费按照 每人每月300元予以租房补助 ,最长享受时间3年。
3.大力引进高学历人才。引进的(含回归)具有教师资格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给予生活补助1500元/月 ,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给予生活补助3500元/月 ,享受时间3年。
4.支持人才回引。从县外引进的教育教学一线人才,具有一级、高级、正高级职称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万元、2万元、4万元 。引进学校有职数的直接按原单位所聘岗位职级聘任,没有职数的按照职称管理规定聘任,因降低岗位职级聘任导致的工资差额部分,由县人才专项经费按照引进时岗位聘任工资水平予以补助,补助发放至聘任上引进时岗位职级为止。
5.支持本土人才定向引进培养。对有志于柘荣教育事业的优秀高中毕业生(柘荣籍和柘荣生源地),报考指定高校(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、国家双一流大学、中国科学院大学和本省的两所本一师范院校福建师范大学、闽南师范大学),并获得毕业文凭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,通过当年新任教师招聘考试考核,签订5年聘用合同回柘任教的,正式聘用后享受相应类别人才政策待遇。聘用前4年,逐年予以返还大学本科期间学费,并给予每年1万元生活补助(该项补助为其大学期间的生活补助,不列入“就高、从优、不重复”范围),由县人才专项经费支出。
6.支持在职教师学历提升。在职教师参加国民教育院校教育教学相关的研究生学习,并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、博士学位的,在学历学位修改后签订在柘荣服务3年以上承诺的,县人才专项经费 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、2万元补助 ,所在单位配套不高于2万元的补助。
7.实行优秀教师奖励制。获评国家级名师、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.5万元;全国模范教师、省杰出人民教师,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;省特级教师、省级名师、名校长,给予一次性奖励金1.5万元;全国优秀教师、省学科带头人、市名师、市名校长的,给予一次性奖励金1万元;教育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入选者、市学科带头人给予一次性奖励金0.8万元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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